畅游东北,法律锦囊请收好
2024年新年伊始,哈尔滨火爆出圈。从松花江的千里冰封,到冰雪大世界的美轮美奂,凭借优质的冰雪旅游产品供给、热情好客的政府和人民,哈尔滨成为元旦前后最热门的旅游城市。
随着公众对哈尔滨的关注及游客们的快乐体验,网友对哈尔滨的称呼也叫得越来越亲切,从哈尔滨到“尔 滨”,再到“滨”。而从南方去哈尔滨的游客们也欣然接受了“南方小土豆” 的昵称。在社交网络爆红后,哈尔滨拿出了掏家底儿的态度,来迎接突如其来的旅游热情。 普通市民的热情好客与官方的举措形成合力,为游客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 虽然旅行是愉快的,但在旅行途中也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在春节来临之际,对网友们热议的法律问题,上海金山区法院法官助理范立群给予了解答。
签好合同,旅游更舒心
旅游情景 1 : 在东北,锅包肉是家喻户晓的特色菜,不仅本地人爱吃,外地游客也慕名而来。但2024年1月的一天,一份售价 68 元的锅包肉引发网友热议。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南方游客去哈尔滨旅游,她在网上发了一条短视频, 对一家饭店的锅包肉价格进行了吐槽。 视频中,她拿出手机与桌子上锅包肉的盘子进行了比较,盘子的大小与手机相当。随后,她逐一数了13块肉, 经过简单计算,大概每块肉的价格为5元多。她发视频的目的,也是想提醒网友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每去一个旅游地,游客们都要品尝当地的特色美食。在上述视频中遇到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如果在饭店点餐,菜品与预想的差距比较大怎么办? 如果造成肠胃不适又该怎么办? 法官解答: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从法律上讲,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成立的是餐饮服务合同。在饭店点餐,消费者与经营者就菜品的原料、 质量可能并未有明确约定,后续也不会有补充约定,等待上菜可能就是一个开盲盒过程。对餐饮服务合同中的 菜品应当结合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其原料和质量。经营者提供的菜品质量严重低于一般人的合理预期,构成欺诈的,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惩罚性赔偿。 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也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惩罚性赔偿。依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 支付价款 10 倍或者损失 3 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1000 元的,为 1000 元。
旅游情景 2 : 临近元旦,哈尔滨本地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大哥火了。原来,个性豪爽 的他在听到游客抱怨酒店价格从当初 的 200 多元涨到 1000 多元时,拨打了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12345 进行投诉。他说,酒店涨价这么离谱,游客 以后都不来了怎么办?网友纷纷点赞 出租车司机的做法。 由于旅游高峰,酒店房价大幅上调,可以说是旅游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如果早早就订了房,到店后才被告知临时涨价,游客又该怎么办?法官解答: 如今很多人出行,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提前预订房间,而各大网络平台的预订界面通常会明确各类房型的价 格、余量、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等。当消费者在预订平台提交订单支付全款时,即预订成功。也有些商家以确认消息为准,当消费者收到平台或商家的确认信息时,即预订成功。 对此类情况,旅客与酒店之间所能确 定的合同条款已经十分明确具体,应当认为预订成功即合同成立生效。 根据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酒店临时涨价属于变更合同内容,酒店无权单方面变更,消费者可要求酒店按原价格继续履行合同,酒店拒绝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旅游旺季,各地酒店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往往大幅上 调房价,这种短视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会影响旅游业的长期稳 定发展。
旅游情景 3 : 2024 年 1 月的一天,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他们在哈尔滨中央大街报团参加雪乡旅游,报团时说好只去雪乡,可是跟团游的大巴到了亚布力滑雪场附近时,导游却说要去冰雪画廊和很多个景点,需要游客 另外加钱,不去的就只能在雪地里等冻着…… 据报道,在该视频发布后,哈尔滨道里区文旅局很快通报,查明网络 视频反映导游半路擅自要求游客加钱 玩景点情况属实,涉事导游被处理。 旅游经营者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或是中途收费,这是游客在跟团游过程中会遇到的情况。对此,游客应当如何应对? 法官解答: 行程开始前,旅游经营者应向游 客提供旅游行程单。当旅游经营者擅 自变更行程时,游客能以此行程单追 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 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 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 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 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 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 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 除外。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旅 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 30 日内, 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 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快乐旅游,理性维权
旅游情景 4 : 2024年1月9日晚,哈尔滨银河欢乐世界发布“致顾客朋友的一封信”, 表达对三名游客的歉意。信中提到,1月8日晚,三名游客到店开了一间大床房要求另加被子时,服务人员告知需单独收费100元,由此引发了争执。值班经理获悉后,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当场积极解决,免费向游客提供了被子并表达了歉意,得到游客的理解。 这件事的起因,是三名游客在网上发布了一条相关视频。事后,酒店的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三名游客订 的是大床房,目前房间收费是 1209 元 至 1779 元。房间内正常的床品都是配齐的,有一些房间里配有一张榻榻米, 如果客人订的是这种房间,他们会提 前告知,在榻榻米上睡觉,加被子是要额外收费的。三名游客订的房间刚 好是这种房型。 有不少网友对该酒店的做法表示 不理解,认为“入住该酒店房间,一晚上就要花费1000多元,多加一条被子竟然还要收费,加钱的这条被子能带走吗?” 法官解答: 网上的视频只是记录了事件的一部分,我们不知道事情究竟如何,只能从视频的描述进行一定的猜测。三人只开了一间大床房,以为房内有榻榻米可以再睡一个人,但是入住后发现,睡在榻榻米上却没有被子盖,想加被子还得加钱。他们认为已支付了这么贵的房费,加一床被子竟然还要收费非常不合理,于是吵起来。 不管房费是多少,三名游客看上去是要加被子,实际上是要加床位。加床位、加被子要不要收费由酒店自行决定。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明码标价、 提前告知都是不违反规定的。该酒店对这次事件处理及时妥当,道歉诚恳,能看出他们非常珍惜哈尔滨这次来之不易的“流量”。
旅游情景 5 : 一位网友在短视频平台发了一个哈尔滨自驾游的攻略。攻略中写道:“到了哈尔滨才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外地车,清一色黑字开头的车牌,路面真的滑,尤其去雪乡雪谷的路面,不是雪地胎尽量不要去……” 如今,很多年轻人都习惯了自驾 游。但东北尤其黑龙江天气比较特殊,冬天道路上很容易出现结冰的现象。 那么,对于自驾或者到达哈尔滨再租车的游客来讲,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法官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处于大致均等的状态,所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对于租车自驾的游客来讲,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潜在的责任主体有三类,分别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使用人。原则上,机动车使用人,也就是租车的游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