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妈妈”团,创新服务赋能基层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各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改革创新和探索实践,中国妇女杂志社开展了2024年度“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优秀工作案例宣传展示活动。现对收到的优秀工作案例进行宣传推介。
“姑妈宣教团”运用“苗语+汉语”开展普法宣传
特色妈妈团化解千家万户忧
“这是爸爸妈妈和我,我爱爸爸妈妈。”2024年9月底的一天,贵州省黄平县重安镇兴隆社区“姨妈调解团”团长在开展入户回访时,7岁的美美拉着团长去看自己画的一幅画。画里的一家人手牵手,彼此依靠,充满幸福与温馨。
“家庭账本”矛盾化解有法宝
2024年9月初的一个深夜,黄平县重安镇堡上村移民安置房里的小龙,因酒后情绪失控,对妻子冯丽大打出手,他们的女儿美美被吓得号啕大哭。
无奈之下,冯丽给黄平县妇联“姨妈调解团”的成员周楠拨打了求助电话。周楠接到电话后,立即叫上团队的其他成员直奔冯丽家。
周楠看到小龙仍处于醉酒状态,考虑到他有再次打人的可能,便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重安镇民警将小龙带到派出所“醒酒”。
冯丽母女俩的安全暂时得到了保障,“姨妈调解团”开始对母女俩的情绪进行安抚。冯丽向周楠哭诉,无法忍受小龙喝酒打人的行为,她想离婚。
面对冯丽的要求,劝和还是劝离?“姨妈调解团”首先要搞清楚他们家的真实情况。“冯丽与小龙的夫妻关系怎么样?小龙对待女儿如何?……”带着这些疑问,周楠随即翻开“姨妈调解团”一直随身携带的“家庭账本”。
“家庭账本”上显示,今年46岁的小龙与冯丽结婚10多年,婚后育有一女。女儿聪明伶俐,品学兼优。小龙近40岁时生女,对女儿宠爱有加。他平时靠接一些小工程挣钱养家,妻子冯丽是一名家庭主妇,一家三口过得平淡幸福。美中不足的是小龙喜欢喝酒,酒后总爱絮絮叨叨翻旧账,借着酒劲发泄工作压力和委屈,双方争执不下就动手打妻子。
根据“家庭账本”记录的情况,“姨妈调解团”初步判断冯丽离婚的想法多是受到情绪影响,于是先安慰冯丽好好休息,第二天一早等小龙酒醒后再好好商议。
小龙在派出所酒醒后,民警轮流值守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次日上午,为了保障冯丽母女俩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便于开展调解工作,周楠联系镇派出所民警,希望他们能一起参与调解。小龙在警员的陪同下回到家,冯丽看到小龙,委屈得泪流不止。
待冯丽的情绪有所平复,小龙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这时“姨妈调解团”从两人女儿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回忆一家人的幸福生活。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小龙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少喝酒,不会再打人;冯丽也承诺会多体谅丈夫的难处,照顾好家庭。当天下午,家庭矛盾成功化解。
在这个案例里,“姨妈调解团”发挥妇女信息“收集员”优势,通过“亲戚式”走访、“拉家常”交流等方式排查了解群众之间婚恋矛盾纠纷情况,建立镇级、村级易引发婚恋矛盾纠纷“家庭账本”和“调解账本”。
对“家庭账本”重点关注,通过每月走访、逢年过节问候等方式了解近况;对“调解账本”实时更新调解进度,针对调解成功的落实回访制度,针对调解未成功的及时研判,更换策略,同时上报至妇联、司法、综治中心等进行联合调处。
通过分析矛盾纠纷双方的文化水平、年龄、民族等各方情况,匹配具备相应条件的调解员,缓和双方的情绪状态,为调解成功打下良好基础。
集结巾帼力量促进文明乡风
“姨妈调解团”是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建立的“五个妈妈团”之一。
近年来,黄平县聚焦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乡镇为单位,集结辖区内巾帼力量创新建立“五个妈妈团”队伍,按照学识层次、年龄结构、区域不同、职能分工等因素,划分为“姨妈调解团”“姑妈宣教团”“舅妈帮教团”“亲妈爱心团”“事妈互助团”,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关爱和服务,强化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极端事件防控,创新服务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建设。
“姨妈调解团”排查化解千家愁事。各乡镇党委通过研判妇女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势和特点,组建以乡镇女干部为团长,派出所女警官、村(社区)妇联主席、女性小组长、热心女党员等为团员的婚恋纠纷调解团队,以女性视角为出发点,当婚恋纠纷过错方为男性时,当好女方“娘家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当婚恋纠纷过错方为女性时,当好女方的“指路人”引导其回心转意,为矛盾化解提供新动力。同时,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姨妈调解团”的专业素质。
“姑妈宣教团”广泛宣传法规政策。成立以司法女干部为团长,女教师、巾帼宣讲员等为团员的“姑妈宣教团”,聚力党的好声音,聚焦家庭教育、妇女儿童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通过“微宣讲”“小板凳”“姑妈夜话”等形式拉近与妇女的距离,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讲堂”等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妇女的法治意识。
针对农村地区仍有部分少数民族妇女知识水平较低、听不懂普通话的问题,宣教团成员将宣讲内容转换为少数民族语言,用苗族语言等讲发生在身边的维权案例,让妇女群众听得懂听得进。
“舅妈帮教团”开展婚恋辅导。成立以乡镇妇联主席为团长,女医生,各村妇联主席等为团员的“舅妈帮教团”,开展家庭教育、婚恋指导服务,帮助家庭和睦相处、科学育儿,倡导青年男女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
组织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最美家庭”“和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等传统美德,以良好家风促进文明乡风。
“亲妈爱心团”提供困难帮扶。组建以乡镇就业、民政等部门的女干部为团长,各村妇联主席、热心女群众、巾帼志愿者为团员的“亲妈爱心团”,关注区域内因“柴米油盐”引发矛盾的家庭,陷入生活困境的家庭,有针对性开展救助。
坚持“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融合妇女信息“收集员”,建立困难妇女儿童人员台账,按照生活困难、留守、单亲、孤儿等情况详细分类,联动乡镇职能部门提供实际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实际困难。
“事妈互助团”聚焦维权服务。成立以妇联干部为团长,司法、法院、综治等部门女干部、村级妇联主席、巾帼维权志愿者等为团员的“事妈互助团”,运用“行政+法律+心理疏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维权求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的“一站式”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工作亮点
凝心聚力“三治融合”注入“她力量”
宁华 贵州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法学副教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认识新时代社会治理规律,创新社会治理思路,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贵州省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切入,探索出“党建引领、服务大局,自治为基、德法共治,文化为魂、融合创建”的有益经验。
这一过程中,黄平县妇联集结辖区内巾帼力量,创新建立“五个妈妈团”队伍,这一做法很好践行了通过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而有效加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仅实现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还在“三治融合”中注入“她力量”,有力推动和谐社会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