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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彩虹姐姐” 检爱同行 当好未成年人“隐形守护者”

来源:浙江省嘉兴海宁市妇联
妇联直播间 2024-06-06 14:59:29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彩虹姐姐”团队由15名检察业务骨干组成,作为检察官,她们以法为剑,斩断伸向孩子的罪恶之手;作为咨询师,她们柔风化雨,抚慰孩子受创的内心。面对桩桩件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她们刚柔并济,在润物细无声中筑起彩色的保护墙,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如果我的工作能够让孩子们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能够让他们走上正途,那么我的工作就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彩虹姐姐”张镧说,这也是全体“彩虹姐姐”们共同的心声。十年来,“彩虹姐姐”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0余件,挽救未成年人800余人,普法足迹遍布全市中小学校。

帮助困境中的孩子重见阳光

未检工作不仅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5体育足彩,的是育人育心。“如果换一种方式,能够让他拥有一段光明的人生,为什么不努力一下呢?”“彩虹姐姐”曾经接手一个案子,正在读高三的男孩晓飞(化名)构成抢劫未遂。如按常规流程,晓飞要面对的将是法定刑期3年以上的刑罚,这对晓飞和他的家庭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

然而,随着对案情的了解,“彩虹姐姐”团队发现案件背后还有隐情,晓飞父亲的去世和家庭环境的改变让他的性格变得十分叛逆。案发前,晓飞因为升学问题跟母亲发生激烈争吵,随后赌气把抢劫当成游戏去尝试……该如何拯救这个孩子?通过走访社区和学校,“彩虹姐姐”认真了解了到孩子的成长经历、性格特征,最终,她们顶着压力提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通过两次检委会专题讨论,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彩虹姐姐”的意见,对晓飞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未检工作就是投向孩子的一道光,给他们带去光亮,帮助开启另一种人生,这是未检工作的温度,也是我一直以来从事检察工作的信念。”在“彩虹姐姐”团队的帮教下,晓飞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宣告不起诉的那天,正是晓飞的生日。他拿着录取通知书向关心帮助他的“彩虹姐姐”分享这份特别的生日礼物。这起案件,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性案例”。

有“法”更有“情”关心关爱每个孩子

在“彩虹姐姐”的努力下,嘉兴检察系统首家心理辅导室——“彩虹桥”心理辅导室成立,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心理辅导,并提供家庭教育、学业压力、职业规划、心理创伤、不良行为预防与矫治等各方面的指导。“在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对受害的未成年人我们也要及时提供疏导、救助。”面对孩子,她们从“犀利公诉人”变身为亲切暖心的“知心姐姐”。

在“彩虹姐姐”办理的一桩案件中,受害人小艳(化名)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创伤,小艳母亲说,小艳虽然恢复正常上学,但回到家后时常把自己反锁房中,不与人交流。于是,“彩虹姐姐”帮助小艳联系到“彩虹桥”心理辅导室接受疏导,经过测试,确认小艳属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这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面对这种情况,“彩虹姐姐”邀请专业的心理医生为小艳进行治疗,并通过多方协调,为小艳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小艳家庭的经济压力。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小艳的精神状态明显好转。“彩虹姐姐”又继续坚持每月为小艳开展一次心理疏导,看着小艳的学习和生活逐渐步入正轨,“彩虹姐姐”感到很欣慰:“如果我的工作能让孩子们沐浴阳光走上正途,经历风雨见到彩虹,那就是最大的价值!”

在案件之余,“彩虹姐姐”经常关心关怀外来新居民子女,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每年“六一”儿童节,她们为贫困学生送上学习用品,鼓励孩子们自强自立、努力学习。她们还每年参与海宁市“追梦微心愿”认领行动,认领并实现孩子们的小小心愿,传递爱和梦想的力量。

拓展多维普法阵地筑牢保护墙

“这把椅背高耸的椅子叫天平椅,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趟体验式法治研学之旅。在“彩虹姐姐”的带领和讲解下,孩子们可以参观讯(询)问室、远程庭审室、听证室,还可以穿上制服,模拟宣读文书场景,详细了解检察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

“彩虹姐姐”依托海宁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检工作室、“彩虹桥”心理辅导室等普法阵地,宣讲普法知识,告诫孩子们远离损友、杜绝犯罪、学会自护。“研学课程让我了解到了社会的另一面,我一定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诱惑,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一名学生代表表示。

为提升普法效果、扩大覆盖范围,“彩虹姐姐”还积极构建专业基地与社会载体互相结合、固定场所与流动载体互为补充的多维普法阵地体系。通过品牌化管理、项目化运作等方式,常态化送宣讲、普法课程进校园、进乡村,还在多部门的协作下,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工支持项目”,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彩虹姐姐”推进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五年来共巡讲321场次,受教育师生13万余人次,发放法治资料8万余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很多时候是事情发生后的补救,但事发前的未雨绸缪,往往能起到更好的作用。“我们所做的种种举措,目的都是把传统的犯罪预防,从后端给做到前头,在润物细无声中,筑起保护墙,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彩虹姐姐”代表张镧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