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里四处有监控……
有一种“不容易”叫做合租,如果合租室友之间缺乏信任和坦诚,生活在一起就会矛盾不断,甚至可能升级为法律纠纷。
案例:
在外地打拼的年轻人刚参加工作时,由于收入不高,往往会通过合租来满足居住需求。来温州工作的许欢,浏览招租信息选择合租,留意到严娟娟发布的信息。严娟娟个人承租一套三室两厅,一间卧室她自住,转租一间卧室,面积最小的作为储藏室。
许欢通过和严娟娟沟通,了解到她目前经营茶室,没有男朋友,也不喜欢带陌生人回家,这让许欢觉得很安心。几次交流后,许欢决定与严娟娟合租。两人年龄相仿相谈甚欢,没有签订转租合同,通过微信约定了合租事宜。
2020年8月,许欢通过微信支付给严娟娟5100元租金和1700元押金,约定每三个月交一次房租,物业费、燃气费等在严娟娟交费后平摊。合租生活从此开始,客厅、厨房、卫生间等,都是两人共同使用。
严娟娟经常带回来茶室的高档茶具和茶叶,储藏室放不下时,就堆放在客厅、厨房里。这对许欢平时的生活影响不大,许欢从不会擅自动用。
2021年4月的一天,许欢在客厅休息,偶尔一抬头,发现客厅顶部的墙角装有监控摄像头,吓了她一跳。经过仔细查看,她发现客厅、厨房、储藏室里共安装了四个摄像头。她询问严娟娟后得知,严娟娟承租房屋后便安装了监控,却没有特别说明。
许欢越想越觉得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她质问严娟娟:“你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在家里私装监控,已经侵犯了我的隐私权。”严娟娟却说:“这么多贵重的东西放着,我肯定是要装监控的……”
严娟娟认为,现在很多公共场合都装监控,两人又都是女生,即使拍到涉及隐私的内容也没有什么影响。许欢不认可严娟娟的说法,而且认为合租已经失去了信任的基础,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很快搬离了合租房,要求严娟娟退还剩余的房租和押金。严娟娟不同意,认为许欢属于无故退租,按合同约定不用退还押金,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2021年5月,许欢将严娟娟起诉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要求退还租金、押金共计4700元。法官审理后认为,严娟娟在租赁房屋的公共活动区域内安装多个监控,侵犯了许欢的隐私权,许欢有权提前退租,最终判决严娟娟退还租金及押金。
说法
私密空间受法律保护
在法官看来,表面上看许欢和严娟娟是租赁合同纠纷,实际上争议的焦点是隐私权。合租房的客厅、厨房等,到底是公共空间还是私密空间?严娟娟认为是前者,许欢认为是后者。
民法典注重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隐私权保护的是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尊重他人隐私实际上就是尊重他人的生活安宁和幸福,保护隐私是维护和谐生活秩序的组成部分。
私密空间是与公共空间相对的,包括个人住宅、宾馆房间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合租房屋的客厅、厨房等“公共空间”,实际上是合租人对于使用情况的约定,是私人空间中“共同使用”的区域。严娟娟安装监控却没有告知、征得许欢的同意,拍摄、窥视许欢的日常生活违背了法律规定。
严娟娟违法在先,许欢提出退租有理有据。如果在合租期,监控导致许欢的隐私泄露,给许欢造成损失的,许欢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