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法庭,护一方乡村振兴
在年产量近百万吨的“中国大蒜之乡”,有个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它为农户和商家提供零距离、全方位司法服务,护航一方产业,造福一方百姓。
法官们走进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农民和商家普法
“法官,大蒜的仓储合同怎么签?能指导我们一下吗?”“有人向我收购了一吨大蒜,却一直没给钱。我该怎么办?”在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的金乡大蒜国际交易市场,法官耐心地为蒜农和蒜商解答问题。
2020年5月,金乡县法院挂牌成立了“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又在金乡大蒜国际交易市场、山东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设立了巡回法庭和调解服务站,此后,全县范围内大蒜、圆葱、辣椒等涉农产品的买卖、仓储、运输、加工、种植、配资等纠纷案件,有了专门的解纷绿色通道。
9月23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夕,记者采访了金乡县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展现司法力量为乡村振兴增效赋能。
快立快审,专门法庭跑出“加速度”
金乡县有着“中国大蒜之乡”的美誉。来自金乡县农业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该县大蒜种植面积为53.87万亩,总产量近90万吨。截至目前,金乡县拥有大蒜储存加工企业1800余家,大蒜冷藏能力超400万吨,产品出口170个国家和地区。金乡大蒜,更是获得了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欧盟地理标志认证等荣誉,品牌价值达218.19亿元。
金乡县不仅盛产大蒜,圆葱和辣椒也是该县的支柱农产品。种植户多、交易量大,前来采购的外地经销商多,农产品交易纠纷在金乡较为多见。为了给农户和经销商提供便利、及时的司法服务,达到同案同判、尽快解纷的效果,金乡县法院成立了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
农产品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理案件200余件,涉案标的额600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240余起。
“别看大蒜、辣椒等农产品单价不高,但不少仓储、采购纠纷的涉案农产品重达数千吨,一个案子的标的就可能达到上千万元。”农产品法庭负责人靳慧云介绍,农产品纠纷的解决讲求争分夺秒,如果晚解决一天,农产品价格就可能发生上涨或下跌,农产品本身也会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既影响当事人的权益,也影响“金乡大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口碑。
正因为解纷讲求“快”字,对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调”,让农产品法庭成为解纷绿色通道,就成为成立该法庭的初衷之一。
“大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就解决了,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诉讼和鉴定成本。”靳慧云介绍,前不久法庭就对一个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在当地收购大蒜的张玫和一家售卖大蒜的网店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网店购买张玫冷库存储的大蒜,张玫保证大蒜出库时无外芽、内芽不超过1/3、无冻蒜等。但出库时买家发现大蒜质量存在问题,要求赔偿。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网店将张玫告到法院,并申请鉴定机构对大蒜质量进行鉴定。如此一来,光是走鉴定程序就需要一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整个审理周期将耗时三个月左右,存储的大蒜可能会进一步变质。
法官收到起诉书后,当即和驻金乡大蒜国际交易市场的人民调解员联系,调解员到张玫的仓库实地了解情况。随后,法官又和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仓库,一边查看,一边与双方协商解决方案。在法官的努力下,两人达成和解协议,一个月左右就结了案。既没耽误售卖大蒜,又为双方节省了时间和一大笔鉴定费用。
由于有专门的审判团队不断积累经验,农产品交易纠纷的解决越来越快。2022年以来,交易纠纷平均办案天数缩短至37天。
便民利民,法官走进田间地头
便民利民,也是农产品法庭的特色之一。有的农户行动不便,有的在农忙时节脱不开身,靳慧云经常带着审判人员走进田间地头进行调查,入村入户开庭,帮助农户解决燃眉之急。
蒜农张美香被拖欠货款10余万元,她因重病行动不便,生活困难,迫切需要这笔钱。
考虑到张美香的实际情况,法官便将被告叫到张美香家中,现场开庭。看到她的现状,被告深表歉意地说:“张大姐,我对不住你,不知道你生活这么困难,我一定马上给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天被告把货款如数转给了张美香。
农户刘翠芳看周围人种辣椒发了财,也承包10亩地种上了辣椒。数月后,她发现辣椒长势不好,结的果实质量较差,于是告到法院要求销售辣椒苗的商家进行赔偿。
法官来到田间勘察,认为辣椒苗确实有问题,尽早解决双方的纠纷有利于农户尽快获得赔偿款。通过诉前调解,两周后案子圆满解决,商家将赔偿款支付给刘翠芳,她得以有资金重新种植辣椒。
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守护“蒜都”金乡
巡回庭审,司法为民暖人心
农产品法庭成立后,一场特殊的巡回庭审让村民们印象深刻。2022年初,60余户村民收到法院传票,他们不明白自己怎么成了被告,十分惊慌。
原来,每年庄稼要施肥的时候,村民们都会从农药中间商刘金柱那里买化肥。原本村民将买化肥的钱给了刘金柱之后,他扣除作为中间商的部分费用,再将钱款支付给化肥厂。但刘金柱从中多扣了不少钱,导致化肥厂没有足额收到化肥款。刘金柱对厂家说,部分村民没给钱,于是厂家将村民们告到法院。
村民们从未打过官司,有些人非常着急,以为需要赔偿;有些人则十分愤怒,吵着要找刘金柱讨说法……如何尽快化解纠纷,安抚60余户村民的情绪,成了法官要解决的问题。
法官将庭审现场设在村委会,追加刘金柱为被告。当天,几乎全村人都来旁听庭审。经过审理,法官认定化肥厂的经济损失与村民们无关,刘金柱应赔偿化肥厂损失5万元。
从收到传票到当庭宣判,只用20天就审结了案子。宣判后村民们的喜悦心情溢于言表,他们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拿到传票之后,我们以为遇到了天大的麻烦,整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正体会到了啥叫司法为民。我们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农户有哪些困难,农产品经销商有哪些需求,只有下基层察民情,用心用情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才能以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增效赋能。”靳慧云说。
处理农产品纠纷,往往要面临仓库、农户、市场分处多地的情况,调查取证费时费力。金乡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合力打造网上调解系统,农产品法庭借助该系统,与金乡县各基层司法所对接。受理案件后,可以直接线上联系原告或被告所在地、农产品存储地的司法所,将相关案情转给对方,并委托对方第一时间派专人到田间、仓库等现场取证、了解案情,进一步突破了地域局限,实现有关部门多办事、群众“少跑腿”的效果。
金乡大蒜国际交易市场和山东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几乎是所有农产品的交易、集散地。为了化解矛盾在诉讼之前,法官和调解员在两个市场的调解服务站“全天候”解答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纠纷。目前每个调解服务站,每月接待达数十人。
除了事后解纷,事前普法也必不可少。“9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就要到来。我们法庭也在策划普法活动,准备在山东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和金乡大蒜国际交易市场现场答疑、说法,邀请农户观看案件庭审,从源头上提高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意识。”靳慧云介绍,自法庭成立以来,已经进行了20余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6月,时值《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农产品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在全省以至全国树立了品牌。乡村振兴,农民权益是根本。农产品法庭开展常态化司法服务,满足三农司法新需求,守护了一方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