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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抢孩子,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

365体育足彩, 2024-10-21 16:16:34

分居期间一方抢夺、藏匿孩子,受害方能否以孩子名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叫停对方这一行为?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结的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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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将孩子“藏”回老家

王辉与宋佳婚后育有一女小爱,小爱不到一岁时,两人由于生活琐事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宋佳带着小爱回娘家生活。出乎宋佳预料的是,2022年7月,公婆以探望之名,将小爱从宋佳的住处接走,带回了老家。

宋佳发现后十分愤怒。公婆向她承诺,他们只是暂时抚养小爱,待她与王辉将离婚事宜协商妥当后,会把小爱送回来。宋佳基于信任,同意在此期间通过微信视频与小爱保持联系。此后,通过微信听到女儿的声音,见到她的笑脸,成了宋佳唯一的慰藉。
数月后,王辉也悄无声息地辞去了上海的工作回到老家。这件事让宋佳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她怀疑丈夫及其家人并无带着孩子返回上海的打算。她屡次请求王辉将女儿送回,王辉不予理会。一再被拒之后,宋佳的无助感与日俱增。她去王辉的老家寻找小爱,却发现丈夫一家已搬离原住址。
经过两人共同好友的劝说和协调,王辉同意把小爱带到朋友家中,让宋佳见孩子一面。当宋佳看到年幼的女儿时,就想抱起孩子离开。王辉父母出手阻拦,还对宋佳进行推搡,王辉更是在推搡过程中对宋佳动手,吓得小爱大哭不止。宋佳立即报警,警方对王辉及其父母进行了劝诫。警方的介入并未让王辉有所收敛。此后,每当宋佳试图探望并带走孩子,都会遭到王辉及其父母的阻拦甚至威胁,宋佳多次报警。警方告知她,他们没有相应强制措施,建议宋佳到法院起诉。

保护令助母女团圆

宋佳作为监护人,以小爱名义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王辉抢夺、藏匿小爱。

分居期间一方抢夺、藏匿孩子,近亲属能否以孩子名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发布了第二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与宋佳遭遇的情形相似:夫妻离婚后,男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致其长期无法与母亲相见。经法院等部门多方努力,孩子与母亲团聚后,男方再次抢夺孩子并对女方动手,此事让孩子产生了严重心理创伤。最终,母亲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认为,父亲抢夺孩子,并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其母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属于家庭暴力受害人,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因此,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孩子父亲抢夺孩子,禁止其从事可能影响孩子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对于上述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解读时强调,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属于家庭暴力受害人,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
参照上述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读,浦东新区法院认为,小爱离沪时不到1岁,现不足3岁,她作为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属于家庭暴力受害人。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应当给予支持。
2024年6月,浦东新区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王辉停止抢夺、藏匿孩子,并书面披露孩子住址,让小爱能见到母亲。如今,宋佳得以和女儿团聚。她尚未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向法庭表示,会妥善协商孩子抚养及探望事宜。
法官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有人可能认为,在离婚前抢夺孩子并使其与自己共同生活,能在离婚诉讼中增加争取抚养权的筹码,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会对其造成较大心理伤害,法院考虑抚养权归属时,反而可能认为孩子与抢夺子女一方生活,不利于维护其与另一方的亲子关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鉴于孩子的成长过程具有不可逆性,法院会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为首要考量。